投标须知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的项目主办人和招标人均为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内容以保证提交完整有效的投标文件参加竞标活动。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条款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书中所述的内部控制体系优化项目。
须具有法人资格,有为上市公司及国有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领域咨询、实施业务经验。
二、招标项目内容
此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项目招标的目的是通过招标寻求能够最佳满足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优化的咨询和实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内控诊断测评、提出改进建议及整改方案、修订内控手册及授权体系、培训、检查督促服务。
最终被选定的中标人将与招标人管理层通过充分的商务谈判确定合作协议书的具体工作范围、价格及其他细节,并签订合作协议书。
三、招标说明
1、招标文件由招标邀请书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3、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应用书面、传真作出答复。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无论出于自己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方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5、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后若需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与包装
投标方需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投标单位公章及“在开标之日起不准启封字样”。密封袋正面应明确标明投标人的名称、“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内容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下午17:00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接收。
3、投标地点为:中国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联系电话:0592-5608176(投标时请一并告知投标方联系方式)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方者,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回投标文件。
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
六、招标要求
1、投标方代表若不是投标方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才可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2、投标人应对招标单位所在行业的业务运作有一定的了解,并提供相应的成功案例。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提供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并按照投标文件要求的规则提供详尽内容,项目建议书(包含但不限于)等投标资料需以纸质文件提供。
5、投标文件及来往函件的文字应使用中文简体,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内标准计量单位。
6、投标文件中涉及金额的部分应以人民币单位计价,最终合计报价应折合为人民币含税价。
7、投标人无权对本招标书的内容作任何改动。对于招标文件,除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特别注明,否则投标人将被视作接受并同意本招标书的所有条款。
8、对投标人违反本招标邀请书条款要求的行为,招标人有终止其投标资格权利并依据其影响程度,保留对其法律诉讼权利。
9、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项目招标小组。
10、本项目设控制价柒拾万元,高于本价格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11、本项目将以评选会形式听取投标方的现场述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书。
招标方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力,并有权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解释。招标人将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具体合作协议条款,并与中标人签订合作协议书。
招标联系人:吴鹭嘉
电话:0592-5608176
邮箱:loga@xindeco.com.cn
项目咨询人:贺睿
电话:0592-5608100
邮箱:herrui@xindeco.com.cn
联系地址:中国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06
2021-04-30